上虞鹤小林泳桥
- 两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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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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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学校老师无意中提及教绿豆发芽实验过程中的“对照组”和“实验组”区分问题。
针对对照组是实验条件与现实接近的组,实验组是刻意改变条件的组这一认知没有歧义。
学校老师认为:我们(老师)知道种子发芽需要水,故有水这组跟种子发芽所需的条件现实接近,是对照组。
而我认为:科学是可以反复实验验证的。讨论对照组和实验组,不应该用已知的科学结论作为对照组的标准。而应该和学生一样, 朱新壹 发表于 2019/9/12 16:38:24 |
赞同。对照组和实验组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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