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些逻辑的问题
声音是物体振动产生的。(对)物体不振动则不发出声音。(对)
以上是“A则B”,通过它可以推导出“非B则非A”的逻辑关系。这样的推理是正确的。
如果推导出“B则A”或者“非A则非B”,那就不一定正确了。
也就是说“物体振动能发出声音”以及“物体不发出声音一定不在振动”这样的推理是错误的。
《声音是怎样产生的》一课,里面的概念是正确的,但是大家在教学时往往不注意其中的逻辑关系,常常会自以为是地说一些很相似的概念,这些概念恰恰是“伪概念”。或者知道某些表述是有问题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有问题。在师范的学习中,有“逻辑学”的简单认识,(至少我中师读书的时候是这样的)。实际上数学和科学是很兄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