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具体的观察方法
新课标指出:在简单的观察或实验活动中,指导学生利用感官或简单工具,观察常见物体的外部特征,学会正确、细致地定性描述(口述或利用简单图形表达想法)。
在观察活动中,如何指导学生用各种感官进行正确的观察呢?一方面要激发学生的观察兴趣,另一方面是指导学生掌握用各种感官进行正确的观察方法。这里更重要的是观察方法的指导,要使学生观有法、察有序。
观有法:是指学生用感官去观察事物的方法。
1.怎样去观察?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手摸,用鼻子闻,用嘴尝等等。
2.观察重点是什么?用眼睛看颜色、花纹、光泽。用手观察光滑粗糙、轻重、软硬
3.运用哪种具体方法?轻重用手掂一掂,软硬用手抠一抠。声音不能把两种物品相互敲击,让学生在桌上敲一敲,或者用手指敲的方法。
察有序:是指观察的先后顺序。即先观察金属餐具,后观察木头餐具,接着塑料餐具和陶瓷餐具;或者先用眼看四种材料,再用手摸,鼻闻等,在相互比较中发现,观察后记录、讨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