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方法科学吗?
六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4课《下苏打和白醋的变化》,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这一课也N次被作为上示范课内容为大家所见,我们希望孩子通过实验去观察,去发现,去寻找证据。特别是在产生气体的环节,我们常常借助两个经典实验,去探索这种气体不支持燃烧、比空气重,从而寻找可能气体的证据,这环节的寻找证据对孩子来说意义相当重大。
那么问题来了:
小苏打和白醋混合后,产生了大量气体,这是什么气体呢?(课本原话)
也就是说,这种气体学生并不知道,有待考证。存在这几种可能:这种气体比空气重、比空气轻,这种气体不支持燃烧、支持燃烧、本身可燃。
1.对于一不知名的气体能不能教孩子直接用火去试?如果是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如果是高浓度的氧气,如果是高浓度的可燃气体……
当然,我们已经知道这就是二氧化碳,没有问题,但学生学得是探究方法,下次如果碰到类似的不知名气体,该怎么办?
2.对于此类的实验,教师要不要告知前提,做“有罪推论”?也就是告知,这气体第一没毒,第二不会燃烧,然后再进行实验。或者有更好的方法。
元芳,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