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评审结果的公示通知
2016/7/4 装备中心 〔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第九届(东方教具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2015〕74号)及《第九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补充通知》(装备中心〔2016〕17号)精神,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共有614件自制教具作品入选优秀作品,68名教师通过自制教具能手审核。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zbzx.edu.cn)进行查询,公示期30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具名(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反映,经查明反映情况属实的,组委会将做相应处理。
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编:100080
电话:010-62514742 传真:010-62514733
联系人:王玥林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6年7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中心、室、站)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通知链接:
http://www.eerdc.cn/gongzuodongtai/20167414164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