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海宁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动手动脑能力的发展,激发对科技活动的兴趣,根据嘉兴市科协、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嘉市科协〔2016〕59号),决定举办第三十一届海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体验•创新•成长
二、大赛项目
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
青少年板块设科技创新成果项目、机器人创意项目、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含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
三、大赛安排
各校在10月27日前,将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小发明实物暂不上交)、作品清单上报,参加海宁市比赛,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第三十一届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11月下旬,嘉兴市公布入围作品;12月上旬,嘉兴市展示和终评活动,由评审委员会对创新成果的作者进行项目答辩,对科幻绘画进行技能测试,最终确定奖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大赛组织
1.本次竞赛按照《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大赛竞赛规则、作品申报表格、作品统计清单表格将在嘉兴市科技馆(
www.jxkjg.org)网站上公布。
2.各校要认真组织,按照“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以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原则选拔(选送)作品参赛。
3.本届大赛设青少年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少儿科幻绘画奖;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奖;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情况评选。
4.我市活动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接轨,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十一届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五、有关要求
1.参赛作品要从周围环境和生活实际出发,善于发现、探索、解决发生在学习、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参赛作品应符合青少年实际认知水平,既有创新意义又有一定科技含量,研究实验和发明制作符合规范;同时,也提倡在专家的辅导下完成。
2.在各校初评的基础上按规定报送项目参加海宁市创新大赛,并择优推荐到嘉兴参赛。其中论文、科幻绘画每校限5件(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限送10件),科幻画申报者年龄:(2003.7.1—2012.6.30),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不限,小发明作品、科技实践活动数量不限,机器人创意项目数量不限。
3.表格填报。科学论文需填申报表、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各1份;小发明需填申报表、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各1份,实物照片1张;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需填申报表、活动报告、附件各1份(以实施群体或小组名义进行申报);科学幻想绘画需填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表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需填申报表、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各1份(只接受个人项目申报),机器人创意项目需填申报表、研究报告各一份。学校上报作品清单时,要求按样表格式统一填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申报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上交海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杜幸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附件6《青少年作品申报统计表》和附件8《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申报统计表》的电子稿,请通过教育网电子邮件同时报杜幸。联系电话:87226414。
5.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做好备份。
请各校广泛宣传动员,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参赛作品,积极参加比赛;要加强对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参赛师生的安全。
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电子稿已发到各校邮箱):
1.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
2.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申报书
3.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查新报告
4.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项目申报书
5.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儿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申报书
6.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作品申报统计表
7.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申报书
8.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申报统计表
海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海 宁 市 教 育 局
海宁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