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绍兴县的科学教师认真研读了《浙江省小学科学学科教学规范》,大家普遍认为这个教学规范比较全面详细,使我们对小学科学教学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一线老师来说这既是一种要求,又能对教学起很好的指导操作作用,能够让我们今后在教学中走得更加扎实规范。
现提出一些想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六条 可再加一条:教师对教材中的疑难问题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向有经验的老师进行询问,不能带着问题去上课。
第七条 可再加一条:有些器材可以让学生去准备,有些器材还可以自己在
平时收集。
第十五条 这条规定很好,课堂上做实验不要全部器材都放在桌子上,因为这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还容易把一些仪器打破,所以要注意仪器的收发,仪器要分批出现,学生有新鲜感,做实验也会比较投入。
第十六条 在很多学校现在是没有实验室的,更没有相关的实验员。
第二十条 当做某些演示实验时,其实可以让会的学生上讲台来演示给学生看,不一定总是要教师演示给学生。
第二十二条 提得也很好。科学老师也有自己不懂的地方,要虚心学习,不能误导学生,不能不懂装懂,欺骗自己又欺骗学生,所以要求科学老师平时也要注意积累知识,备课要细致认真。
第二十三条 当学生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数据时,要及时帮他们分析造成的原因,可以先让同学们自己分析,不能的话再由老师帮忙。
第三十三条 有关“长作业”的内容要针对学校实际,以实践性作业为主,倡导“家庭实验室”的操作理念,在实际教学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
第五章,命题与学业检测中,对于现在的科学测试,很大部分仍旧是采取笔试的形式,作为这门以学生动手实践为主要方式的课程来说,我们觉得是否可以加入有关实验操作方面的评价,无论是在课堂,还是在学业评价中,实验操作要达到怎样的要求,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来评价,是不是可以作些规范要求,以避免应试教育。
另外,对总体还有些想法:
1、“意见稿”能否对小学科学的地位做更加明确的说明?科学学科很重要,但究竟重要到什么程度呢?“小学科学是义务教育阶段一门培养学生科学素质的主要课程”这句话是否能完整诠释?
2、“意见稿”全文都是提对教师个体的要求, 能否加入对学校的要求?比如补充“各学校要重视科学教师的队伍建设”,“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科学教学”、“要落实资金增添实验设施”等句子。适当减少工作量等。
3、“意见稿”全文基本上是高标准、严要求,能否加入基本要求,对应农村地区的薄弱小学。比如加入“有条件的,必须要……”、“没条件的,至少要……”
因为这个规范在我们农村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兼职科学教师。最好有个底线,哪些是所有教师要求做到的,哪些是根据条件可取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