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概念、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学目标的三个部分,对于这三个目标,我有不同的意见,目标应该是可测的,科学概念基本可测,过程与方法也能可测,但是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点基本不可测,也就是目标达到与否不可测,这样的目标有存在的必要吗?
这三部分的叙述也不一,科学概念由于清晰,一般都叙述准确,过程与方法叙述就有点模糊,因为它本身涉及多方面,情感、态度、价值观表述最含糊,常常写些套话而已。
在说课、评课环节,我们更能看到,情感、态度、价值观部分一般不提起,这也反映了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部分的尴尬。
从布鲁姆的目标分类学看,情感目标是没有的,布鲁姆是没有看到这个情感目标?还是他觉得应该舍弃这个目标?
我觉得,情感是呈涌现性的,又不确定的因素,也许舍弃更好!
一家之言,希望听到大家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