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关键词》阅读记录 协商式评价(摘录PPLONG的记录)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在第五部分“课程实施”中明确提出:“加强对话交流,增强评价双方自我总结、反思、改进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协商式评价。”鼓励师生通过互动交流,就学业质量开展协商式评价,体现了新课程倡导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为什么要倡导协商式评价?凡评价,总会涉及到评价方和被评价方。对学生来说,评价方通常是自己的任课教师、教研室以及专业的测评机构。评价方根据自己的专业理解,设计测评工具,在特定的时间里对学生开展测评,然后通过对学生完成测试工具情况的数据汇总,给出对学生群体或者个体的成绩或评价,期望学生据此来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但在整个过程中,学生作为被评价方,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测评什么,什么时间进行测评,用什么样的工具测评,测评应该持续多长时间,测评之后结果应该如何呈现,学生基本上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这就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一些学生不能接受或不能理解这样的测评,尽管还是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测评任务,但因为内心排斥,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就会大打折扣,测评不能描述学生真实的学习状态;比如说,因为不知道评价方设计的测评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对测评给出的结果意味着什么也就难以准确把握,这将直接学生后续该如何改进的问题。等等。针对评价中出现的这些弊端,新课程倡导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开展协商式评价,让学生站到评价的中央,突出在评价中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通过和学生共同协商,确定大单元教学或者课时教学的评价内容,然后在教与学的具体实践中依据评价任务的设计和过程评价所获得的反馈信息,调整教的方式、改进学习方式,让教与学的活动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