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原理》在大学里是有学过,当时没有教学实践的我,听着只是觉得有道理;去年再读《教育学原理》,觉得作者的写作功底很强,觉得论文写作可以那样写,但是过多的理论让我觉得有些枯燥;而后去网络上找了相关的课程,听了一遍,内心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哦,原来是这样”,视频中的老师结合当下教育大现状,我又结合多年教学实践,似乎理解了许多;今年暑假再一次拿起《教育学原理》,发现了许多原本未曾理解的理论。将其一一记录如下:
一、非智力因素的基础是智力因素
原文:学生的兴趣、动机等非智力因素是在认知事物、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离开掌握知识的智力活动,非智力活动很难发展。反之,学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学习动机的强弱、意志品质的持久与否等非智力因素,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力水平大致相同的学生,在知识和能力上之所以出现差异,原因就在于非智力因素的不同。
众所周知,非智力因素会影响孩子智力因素的发展。但是不曾想到智力因素是非智力因素的基础,孩子在学习中发展非智力因素,而后又反作用于智力发展。换而言之,孩子在人类传承下来的间接经验、理论中习得非智力因素,发现自己的兴趣、在德育性内容中确定动机、在一次一次的学习中调整学习策略等。这样,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需要并重,显得尤为重要。
二、自我教育能力有发展规律
原文:儿童的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根据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儿童的自我意识与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大致是从“自我为中心”发展到“他律”,又从“他律”发展到“自律”,再从“自律”走向“自由”。如果我们能遵循这一规律性,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期望、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控能力,以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自我教育能力,那么,便能够在德育过程中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培养自身品德中的主体作用。
我们常说,学习归根到底是要靠孩子自己的,教师、教学、家长等都是孩子成长的外部条件,是否能影响孩子,要靠孩子的自我教育能力。哪何谓自我教育能力呢?文中指出:自我期望、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控能力,上文在提及非智力因素发展的时已提到自我调控,在教学中我们似乎忘记了孩子真正的自我期望,很少给孩子提供自我评价的机会,因此本人认为评价的增值效果理应是提高孩子的自我教育能力,借评价契机,让孩子自我评价,给自己期望,从而去调节自我,无论德育还是智育,都应如此。
但是我们经常希望孩子能够“自律”,家访时家长总会说:这孩子自己从来不会在家里主动去看书,甚至不会去学习。从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规律看,我们的小学生还处于“他律”阶段,家长需要陪伴或者提供学习脚手架(作业、计划、反馈交流),来督促孩子,让孩子从“他律”过渡到“自律”,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三、独立个性强调创造能力
原文: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就是要使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发展,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形成受教育者的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个性”一般是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概念,但心理学上的“个性”更多地从个人人格特征上考虑问题,因此,简单地套用心理学中“个性”的概念来理解这里所讲的人的个性发展,我们认为是不适合的。教育学所讲的“个性”,应该更多地从哲学、社会学、人才学和教育学上来认识,是一个人的主体性、独立性、创造性在社会关系中的集中体现。因此,培养独立个性,更多地强调培养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创新精神和超越精神。
原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这孩子,很有个性的”,更多地指的是一个孩子的性格特征,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也经常会听到培养孩子的独立个性,不曾想到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面发展学说中,竟然指的是孩子的创造才能、创新精神和超越精神。这就是我们当下需要的,无论是项目化教学所追寻的还是深度学习想要的,都是希望孩子走向高阶思维,会创新创造,最终在社会中实现个人价值。
四、学生集体有教育力量
原文:在集体中教育原则是指进行德育有赖于学生的社会交往、共同活动,注意依靠学生集体,通过社会交往和集体活动进行教育,充分发挥学生集体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
贯彻在集体中教育原则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引导学生关心、热爱集体,为建设良好的集体而努力
②通过集体教育学生个人,通过学生个人转变影响集体
③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集体的教育力量结合起来。
日常德育中我们似乎忘记了集体对于个人有教育作用。记得曾经看到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小学的一位名班主任是这样的做的:当以为同学出现行为偏差,她不是针对性地教育该生,而是面对全班让大家客观评价这一行为,最后请违犯规范的同学自我评价自我检讨。这样的教育力量大大高于教师的主导作用。
集体可以为评价的主体,集体也能成为智育的教育力量。小组绑定举手积分制就是一个很好举措,为了小组人人发言,督促不认真学习的同学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动力,激活每一个孩子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