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链接:课程 - 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性经验
狭义上,课程专指学校场域中存在和生成的有助于学生积极健康发展的教育性因素以及学生获得的教育性经验。广义上看,课程是一种教育性经验,是对主体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
当课程被认识为知识并付诸实践时,一般特点在于:
A课程体系是以科学逻辑组织的;
B课程是社会选择和社会意志的体现;
C课程是既定的、先验的、静态的;
D课程是外在于学习者的,并且是凌驾于学习者之上的。
课程即教材
课程内容在传统上历来被作为要学生习得的知识来对待,重点放在向学生传递知识这一基点上,而知识的传递是以教材为依据的。所以,课程内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上课所用的教材。这是一种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目的观的体现。
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课程即活动
这种课程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杜威。杜威认为"课程最大流弊是与儿童生活不相沟通,学科科目相互联系的中心点不是科学,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通过研究成人的活动,识别各种社会需要,把它们转化成课程目标,再进一步把这些目标转化成学生的学习活动。这种取向的重点是放在学生做些什么上,而不是放在教材体现的学科体系上。以活动为取向的课程,注意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
在泰勒看来课程内容即学习经验,而学习经验,他认为"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供学习经验,而不是向学生展示各种事物。"这种观点强调学生是主动参与者,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的质和量决定于学生而不是课程,强调学生与外部环境的互相作用。教师的职责是构建适合学生能力与兴趣的各种情境,以便为每个学生
课程,包括文化课程、活动课程、实践课程、隐性课程。文化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活动课程包括阳光体育、大型活动、兴趣小组生会、团委等学生团体组织的自主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隐性课程包括除了上述几类课程,一切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资源、环境、学校的文化建设、家校社会一体化等。
研究型课程
关于研究型课程的争论很多,按功能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性课程和研究型(探究型)课程三个部分,研究型课程有以下几个特点。
就课程目标来说,研究型课程在目标上的特点表现为目标的开放性,课程目标的开放性,课程目标不仅指向某种知识内容,而且指向各种知识的综合探究过程,指向在这个探究过程中,学生所发展的探究意识、探究精神和探究能力,指向学生对各种知识的综合探究过程的情感体验。并且这些目标指向在不同的课题探究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除探究能力和探究精神外,学生在探究过程中所达到的知识目标是开放的。
就课程内容来说,研究型课程在内容上呈现出综合、开放、弹性大特点。其中综合性与弹性是体现其生命力的重要因素。此类课程的内容弹性非常强,在保证一定的学习量的前提下,学习所探究的内容和主题,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甚至不同的学习小组,都可以进行不同的选择。
就课程组织来说,以开展合作性的、综合探究型的课题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的研究型课程,在实施过程中,教师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应体现出合作性与独立性相结合的特点。学生的探究过程既有个体的活动,也有学习者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因此,在课程的组织形式上,既有体现独立性的个体活动的过程,也有体现合作的小组活动的过程,也有体现集体性的全班交流活动。在某一个课题的探究过程中,这几种形式都会出现。
就课程评价来说,由于研究型课程在课程目标和内容上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因此,在课程评价中,不适宜运用目标评价,而应该运用过程性的评价方式。这样,研究型课程的评价就具有了过程性的特点。
研究型课程作为一种开放性的课程,为校本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使校本课程的开发有了一定的载体。各个学校可以根据"以学习者、以社会发展中心"的原则,开发适合学校实际教育条件和具体特点的课程。在研究课程中,课程的设计者除课程方面的专家、专门的课程设计者、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之外,学校和教师也是课程的设计者的开发者,这是研究型课程的一个最典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