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了广大教师和教研员的意见后,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印发了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建议,继续征求全体教师和教研员的意见,希望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使之成为指导实施新课程的教学规范。
小学学科教学建议--科学
(2008年省教研室主任会上印发)
小学科学是义务教育阶段一门培养学生科学素质的主要课程。学好科学课程将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发展。学习小学科学的主要方式是观察和实验,通过学生的亲自探究获得知识、培养兴趣和科学态度。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参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提出以下教学建议。
一、教学准备与设计
第1条 认真学习《小学科学课程标准(3—6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目标,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了解内容标准及实施建议。
第2条 阅读教材,整体把握本册教材内容,要注意季节性较强的内容,可按季节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进程。
第3条 阅读教学参考用书,补充掌握相关的学科知识。
第4条 分析学生已有的认识水平和探究水平,了解学生的兴趣和学习习惯,了解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及班级状况等,以便分析利弊,采取对策。
第5条 根据教材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教学进度应细致安排,教学能按计划进行,尽可能不拖延或超赶进度。
第6条 设计分课时教学方案。课时目标要依据课文内容和学情分析准确定位,表述应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逐字逐句研读本课教材文本,了解教材中活动设计安排的意图,并与教师用书结合起来研读,确定本课的核心探究活动。教材上的观察、实验活动,教师在上课前要亲自做一遍,保证课堂教学顺利实施。在教学开始前,通过抽测、访谈、作业等方法了解学生的认知水平,特别要了解学生的前科学概念水平。根据教学的需要,在课前布置学生收集材料,阅读资料,提前进行观察记录。
第7条 精心准备有关的教学器材,器材必须充足和典型,避免两手空空进入教室进行教学,保证学生观察、实验活动顺利进行。
第8条 器材要适合学生的学习,要突出探究活动的重点和本质。可以对教材中的设计做适当的改进,提倡开展自制教具,提高教学效率。
二、教学组织与实施
第9条 进行观察、实验等活动进行时,学生往往控制不住自己,影响课堂教学效率,此时教师要及时掌控学习纪律,让学生在有组织的环境下有序学习。
第10条 在以观察、实验为主的课堂教学中,一般师生占用时间分配大约为1:1,即学生自主的活动时间在20分钟左右。这就要求教师少讲精讲,指导有效,把时间的主动权还给学生。
第11条 课堂中器材的出示和回收,应该精心安排。一般不需要把一节课的全部材料都放在桌上,可以按照教学环节的展开,先后呈现器材,达到以器材调节学生的注意力、以器材引领教学活动的效果。
第12条 倡导探究式教学。亲身经历以探究为主的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科学的主要途径,科学课程应向学生提供充足的器材和时间,保证学生获得充分的科学探究机会。
第13条 探究不是惟一的学习模式,在学习中要灵活运用视频、课件、资料、讲解等各种教学方式和策略进行教学。
第14条 积极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教学,实现信息技术与科学学科教学的整合,一些活动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
第15条 要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处理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要保证学生的分组实验顺利进行。如因条件所限,也要创造演示实验的条件。在课堂上尽量避免教师讲实验,学生听实验。
第16条 对观察实验活动,应根据学生动手水平,进行必要的指导,避免成为没有指导的探究活动;也避免指导过度,使学生成为教师指令下的探究活动。
第17条 重视探究过程的科学性。科学课的重要特性表现在对证据的追求和对证据的尊重。要注重证据,突出科学本质,突出证据来源正确,证据运用恰当。因此要让学生及时地把有关的数据收集起来,做到所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不能随意修改数据,同时让学生明白实验数据要经过多次实验得出。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数据,在各种可能的解释中选择最合理的数据,并把数据转化为证据。
第18条 探究从问题开始,教师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提出质疑;要设置问题情景,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让学生对某一问题进行假设时,一定要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做假设时一定要符合逻辑、有一定的依据,而不是凭空想象、随意猜测。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如果教师一时不太清楚,应该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与学生一起探究、一起提高,切忌信口开河。要博学多识,避免出现科学性错误。
第19条 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与方法,又要关注学生科学概念的构建,尽量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小组学习是科学探究中常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在组织教学时,要做到让学生分工明确、人人参与,各司其责,同时相互合作,角色定期进行互换.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及时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求同存异、用事实说话。提倡在证据基础上的争论,尊重证据、尊重民主。
第20条 教师对学生的回答和操作活动,要及时作出反馈和评价,使学生明白自己的言行是否到位,帮助学生作出调整。课堂教学中的评价以激励为主,使用批评教育的手段要慎重。评价的手段和方法是多样的,需要注意的是奖励实物的方法不能经常采用,以免造成学生的依赖心理和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第21条 科学课堂的书面作业不能太多,根据配套的课堂作业本,一般在课堂上用5分钟的时间完成课堂作业。一些观察、实验记录单均可视作科学课的课堂作业。
第22条 小学科学一般不布置书面的课外作业。种植、饲养、制作等活动与学生准备学习材料、寻找相关资料、课外的观察记录,均可视作科学课外作业。要鼓励学生自主的课外研究,并给予积极的评价。
第23条 做好实验开出率的记录工作,及时整理保养教学仪器,做到定位入柜存放。提倡课外开放实验室,进一步发挥教学仪器的效益。
三、学习测试与评价
第24条 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学生所做的每道作业都要批改。除了运用一些约定俗成的符号进行批改外,能通过合适的批语达到提醒、帮助和激励学生的目的。要组织课堂讲评与矫正,对优秀作业要予以展示,提倡对学生作业登记记录。
第25条 评价学生的科学学习,不仅要关注科学知识检测,还要指向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实践的评价,对学生的科学学习态度、习惯的评价和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第26条 学习态度与习惯的测评主要采用行动观察法,观察平时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合作、交流的表现状况,及时了解学生的思维方式、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要进行及时的记录。
第27条 科学知识的测评,主要采用笔试法,倡导等级评定。每一个单元学习结束要进行科学概念的阶段性评价。每学期要有终结性的笔试评价。命题内容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不出现怪题、偏题。
第28条 科学探究能力的测评,主要采用作业(作品)法、现场操作法和档案袋评价法。可以依据学生的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科学学习记录本、科学报告等进行评估;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现场实验操作。提倡建立学科学生成长记录袋。
四、课外活动
第29条 要指导学生开展种植、饲养、制作等活动,结合课堂教学,经常提醒、督促、帮助学生完成周期较长的活动,从中培养学生的兴趣和毅力。
第30条 提倡组织和指导学生的课后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科学考察、动手制作、饲养栽培、搜集和处理信息、撰写考察报告和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