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对象和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小学语文 |
在职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
4 |
小学数学 |
在职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
2 |
小学英语 |
在职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
1 |
小学科学 |
在职教师或应届毕业生 |
1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在职教师或应届毕业生,男性 |
1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报名时须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被录用后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
5.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的,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一般为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夫妻分居;(3)随军调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