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学会关于举办全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课件评比活动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市(县)气象局、市气象学会,有关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的深入发展,我会决定举办全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课件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智慧气象
科普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1日—2019年1月30日
三、参与对象
1.中小学校校园气象辅导员;
2.中小学校在校学科任课教师;
3.气象校外辅导员;
4.气象科普教育爱好者。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气象学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气象学会校园气象协会
五、征集内容
1.有关气象科技活动的单一授课课件;
2.有关气象校本教材的系列授课课件;
3.有关气象科普专题讲座的课件。
六、征集方式及要求
(一)征集方式
参评稿件须先填写《参评课件信息表》,然后与课件、教案、说课稿等一并提交到指定邮箱。
(二)稿件要求
1.参评课件必须为2015年以来的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剽窃或抄袭现象,即取消参评资格。
2.参评课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气象科学的基本原理,凡与气象科学的基本原理不符或相违背的课件一律淘汰。
3.每一个课件都必须提供教案或说课稿。
4.投稿数量:同一投稿者可投送多件不同内容的课件,但数量不得超过3个。如果超过,不予参评。
5.投稿课件、说课稿或教案及《参评课件信息表》一律为电子版。
6.投稿课件、说课稿或教案及《参评课件信息表》必须统一相符。
(三)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评奖比例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优秀奖30%,获奖者获荣誉证书。
八、评选方法
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初选、终选(专家评选)等方式进行。
九、评选标准
1.原创性:参评课件须创意新颖,不存在抄袭与剽窃。
2.创造性:课件融合制作者对气象知识的理解与表达,体现出丰富的想象力,具备鲜明的个性和创造力,并通俗、风趣,能引起科普受众的兴趣,同时易于理解与接受。
3.主题性:内容主题鲜明集中,符合气象科学基本原理。
十、获奖名单公布
获奖名单将于2019年3月,在“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交流平台”、浙江省气象局内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相关单位和参评者及时关注。
十一、其他事项
1.投稿邮箱:zjxyqxxh@163.com
2.微信群:“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课件评比活动”
3.联系方式:
浙江省气象学会校园气象协会
陈一红 15968837246
附件:《浙江省校园气象科普教育课件评比信息表》
浙江省气象学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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