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学科学课的“课时数”
值此小学科学课程标准修订之际,作为一名在一线课堂摸爬滚打多年的科学教师,我有许多感触,其中最想说的是小学科学课的“课时数”。
《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3-6年级)(实验稿)》中的“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五、 教师队伍建设建议/(二)理解和支持科学教师的工作”有这样的一段话:“科学课程要求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各种活动,需要为学生准备大量的活动器材和实物材料,自制教具、学具;特别是现场考察、参观访问等活动,更要事先踏勘路线及场地;科学教师一般还要负责管理科学教室、科学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这需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建议以一定的课时数计入工作总量。要保证科学课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教学和辅导工作。”课标的出发点很好,提出要把“材料准备、教具制作、仪器管理、活动策划”等工作算一定的课时数,可惜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导致这一建议沦为一句空话。
我当过语文、数学老师,也教过思品、体育、美术等课程,平心而论,在大家都认真上课的前提下,最辛苦的绝对是科学课老师。科学课的活动准备、实验组织、器材整理,教师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是难以估量的。举个例子吧!在上教科版四下《生的食物和熟的食物》一课时,我特意提前一天跑到菜市场,买来了一些马铃薯和猪肉,第二天早上一起床,首先把猪肉切成小片,再把马铃薯分成两份,把其中一份放在锅里煮熟,然后用保鲜袋分装好带到学校,从仪器室里拿出分组实验需要的酒精灯、火柴、镊子、蒸发皿、石棉网、三脚架等器材,另外还准备了若干牙签、一把小刀和一小桶水,才算做好了一节课的实验准备。这一切,在我的课程表是无法体现的,但确确实实花费了我的许多时间和精力。这样的情节,在小学科学教学中时常可见,因此我希望修订课标时,能把这些工作制订一个量化的标准,以便学校安排教学任务时有所参照,比如规定每个星期安排1课时作为科学老师的实验准备时间,或者将实验室管理、仪器准备的工作量分别折算为2-3课时。
我想表达的第二点,就是课标应该对小学科学各年级周课时数给出一个最低标准!为什么要说这个问题——因为在网络交流中我发现,有些省、市的小学科学课名存实亡,一学期根本就没有真正开设科学课,或者一个星期只安排一节科学课。设想一下,没有一定的教学时间,科学教材上安排的教学目标和探究活动,怎么可能落实和保障?处于这样的教学环境中,教师往往只能是胡乱应付,或者是疲于赶教学进度。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浙江省的做法可以借鉴,省教研室明确规定,小学科学课3-4年级每周2节,5-6年级每周3节,从而保证了一定的科学教学时间,这也是浙江小学科学目前走在全国前列的一个重要基础。假如,课标上规定出小学科学各年级的周课时数,白纸黑字写的一清二楚,我们的科学课才能真正确立基础学科的地位。
让我们痛心的是,许多领导头脑中的旧观念根深蒂固,觉得语文、数学才是主课,安排课务时科学教师的课时数要比语数老师多几节,全然不考虑科学教师的实际工作量。以我自己为例,上个学年,我任教三、四年级7个班的科学课,课时数比同段的语数老师要多2-3节。除了日常备课、上课,我还要组织学生开展凤仙花种植活动、养蚕活动等,凭借对科学的热爱和激情,我才得以坚持下来。在此我也呼吁,在课时数上科学教师至少和语数教师享受同等的待遇,甚至应该酌情减少。
最后,概括一下我的主要观点:(1)小学科学课中的材料准备、仪器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需换算成具体的课时数,以便计入工作总量;(2)课标要规定小学科学各年级的周课时数,原则上3-4年级不少于2节,5-6年级不少于3节;(3)小学科学教师周课时数不能高于语、数教师。
——注此文在《科学课》2013年第五期“教学沙龙”发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9-26 21:13:0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