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课题(课题批准号:FEB070289)
《培养未成年人体现尊重意识行为的途径与方法的研究》
开 题 报 告
一、研究题目
培养学生体现尊重意识行为(简称“尊重行为”)的途径与方法的研究。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即以尊重为价值导向,在行为表现中体现着尊重的理念。
1.关于价值及价值观念
价值是什么呢?李德顺教授这样论述: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就是“好、坏”。好坏问题就是价值问题。跟好坏相类似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概念,比如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荣辱、轻重缓急、重要、应当不应当,等等,都可以用“好坏”来表示。
价值观念是和人的思想、感情、态度联系在一起的,总体上就是人们心中信什么、要什么。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什么样是正义的、什么样是非正义的,什么样是光荣的、什么样是耻辱的、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灾祸,关于这些的一些基本的态度,就是价值观念的思想内容。
价值观念是人们心目中的评价事物的标准。人们一但形成了一些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之后,人们就总拿他所信的、他所要的东西当尺子、当标准,去衡量、去评价一切事物。人们常说,人人心中有杆秤。这杆秤就是价值观念。他认为什么样是好,什么是坏,他的这套观念成为他心中的那杆秤,然后任何事物、任何现象,他都拿到这个尺子来量,拿到这个秤上来秤。
价值观念主导着人们的工作、生活。人们在社会中生活,必然有主导其行为的潜在的价值,这些潜在的价值在支撑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尽管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缺少对“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的拷问,但它又是无处不在,不管自己是否意识到、也不管自己承认与否。比如,礼仪只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表现在礼仪上的“高低尊卑”,触及到了已经扎根于人们生活的习惯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言谈举止所表达的或者是可能是以等级、秩序、厉害关系等为根据的而表现出的外在规矩,反映在生活交往中的“打招呼”也把人分为三六九等,面对上级领导时,满脸堆笑,言语谦和;面对职务比他低的人迎面走来却经常视若无睹,等着别人先问候;学生毕业后,认为教过的老师对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与老师打不打招呼也就无所谓了;有的领导离岗后,有人认为他不再有什么实际价值了,甚至觉得打招呼都显得多余了。建立在“尊重”这一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礼仪,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平等,言谈举止所表达出的是对平等的人格尊严的认同。
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技术革命、民主化浪潮改变了人们的心理结构;同时,我们还面临着更为艰苦的挑战——我们的传统道德价值早已被摧毁。我们传统的以等级标准为道德价值取向的意识和行为,阻碍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进程。面对日新月异的新世界,人们疑惑,不知道方向在那里,不知道自己该恪守住什么?乘虚而入的功利的、实用的价值观念越来越严重,造成在各种关系中只言利害、淡漠是非;对外一套,对内一套,形成言行不一等,这些对一个人的发展和我们民族的影响越来越能看出它的副作用。
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有共同的价值导向。价值观念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决定着一个人的发展方向和持久性的意识和行为。人们可以经常改变他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但是,人们立身处世的准则是不能经常改变的。价值观念是精神、是灵魂,人们的发展需要以精神家园为依托。如果一个人在为人处世中随意地改变自己的行为准则,那么,这个人的发展是没有方向、也是没有根基的,而没有根基的发展也注定是不可持续的。人的发展是这样,社会的发展也是一样。民族的强盛,国民素质的提高也最终依赖于民众普遍地相信基本的价值,并以此为准则。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不同个性、不同利益个人及集团而导致的不同的选择只有在统一的道德价值条件下才有意义。因此,社会需要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价值是对话的基础、沟通的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一个集体,没有共同的价值就没有向心力;一个民族没有共同的价值就没有凝聚力。没有价值做支撑,就会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就会别人怎样做自己就怎样做,那边风大跟那边,跟来跟去,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因此,到底以什么为准?到底要什么样的?对新时期“善恶、美丑、是非、得失、祸福、荣辱”的探索是探索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是赋予教育灵魂的工作。
2.关于尊重与尊敬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尊敬,但是没有尊重。尊重的本意在人和人之间是一种平等意识,而尊敬是下对上的一种态度,是以等级为前提形成的。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人们之间不平等,对于每个人来说,其他人就是两种,一种是高于他的人,一种是低于他的人。人们对高于他的人必须尊敬,对于低于他的人,他要求人家尊敬。如果我们生活当中还保持在把所有的人都放在复杂的等级制的网络台阶上,那么,你就得看位置的高低来决定是尊敬还是不尊敬。这样一种思维方式是一种传统的理念。关于这方面的传统理念,它是慢慢形成的,他代表了过去封闭的农耕社会形成的这样一种观念和态度。
怎样理解尊重?尊敬观念是和尊重有区别的。尊重在本质上是自我尊重?一个人怎样对待别人,实际上就是怎样对待他自己的一种投射、一种反映。如果一个人看待自己就是我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我就过自己应该过的日子,我这样就有理由、有权利值得尊重。那么,我看见每一个其他和我一样的人,尽管他没有当什么大官,没什么权势,他和我一样都是值得尊重的。如果非得要他有特别的理由,他有权、他有钱、他有名、他有突出贡献等,才尊敬他;那么反过来看自己,认为好的时候也应该有这个,没有这个,就矮人三分。用这样的尺度来看互相之间,就没有达到真诚的尊重,而只能是追名逐利,势力心态就会出现。尊重是尊重每一个人,他从承认自己和别人一样有平等的生活发展的权利和责任,立足于从这一点出发去理解和承认其他人有同样的、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在平等的观念上,才能真正实现相互之间的尊重,真诚的、不掩饰、不做作的那样一种尊重。
2005年3月,联合国在纽约总部正式颁布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十年(2005年~2014年)计划,对全球可持续发展教育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尊重是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核心价值观。
以尊重为价值导向,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理念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普遍的实施。我国自“九五”开始,就有课题在研究尊重问题,北京东城区《尊重·基础道德教育课题研究》提出“尊重教育的五个维度——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尊重自然、尊重知识”;东北师范大学提出“尊重的教育”;北京师范大学陈会昌教授提出“尊重平等教育”。在“十五”期间,所了解到的仅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就有《尊重平等教育与教育改革》和《着眼人格素质,实施尊重教育——深化基础道德的教育与实践》。
尊重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它既是人类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核心理念,也表现在一点一滴的不经意的行为中。以尊重为价值导向将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且,最终只有落实到行为的改变才有实际意义。在已有的研究中,这种行为改变还才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已有的一些改变还没有形成系统,教育的途径也没有形成规律性的东西。培养学生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的途径与方法是将“尊重”这一很大的概念落实在具体的行为培养上,既具有时代意义,又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将“尊重”这一很大的概念落下来,落到具体的行为培养中。
(一)教育实践研究
1.研究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表现
1)以“尊重个性发展,培养规则意识”为原则,培养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
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是既尊重每一个生命(包括自己)的独特性,又能够按规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将个性与规则和谐地体现在具体的行为中;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的培养是使学生既成为他自己,又学会在社会生活中与人共处。
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体现了自由意志与遵守规则的和谐统一。规则是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定。规则有显性规则,如,交通规则,制度规范、纪律法律等,这些规则用条文表现;有隐形规则,它是约定俗成的,表现为人们内心对自己的合理把握。显性的规则只有建立在对自己理性的、负责任把握的基础上,那些制定出来的条文规范才能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而且,建立在自我规范基础上的行为,即使在没有条文规定的情况下,人们也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
2)研究定位于在相互关系中培养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
研究定位在“人与自己”、“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培养尊重行为。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而每个位置都有其规定性。在生活中,你的位置在哪里?生活中的“我”不是孤立的,是关系中的“我”。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这个角色是根据环境的不同而变化的,每个不同环境的角色都有相应的规定性。懂得了相应角色的相应的规则,也就找到了不同角色的“我”!
3)在相互关系中分解“尊重”
将“尊重”这一概念分解成行为。
我们要把以上含有尊重理念的概念分解为行为表现。比如,“尊重他人”中的“尊重”概念大,不易操作,但如果把这个概念进行分解,就容易使人理解了。比如,落到“不强迫别人按自己意见做”;“不把任何一个人和其他人进行比较”;“若无其事地帮助人”等,就容易理解了。
4)分析不同的价值导向在具体行为中的表现。
比如,“帮助他人”,可能有居高临下的施舍,这样的帮助,帮助者和被帮助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还有一种帮助,大张旗鼓、尽人皆知,给被帮助的人带来很大的精神负担,这种帮助可能是为了表现自己;默默地、若无其事地帮助人,在帮助人时考虑到对方的情感需要,这种帮助是真诚的,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同样是帮助,但由于价值导向不一样,其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对具体的行为表现分析其背后的价值支撑,能够促进人提升尊重意识、提高尊重能力,这样就将尊重的理念落到具体的行为中。
2.研究培养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的教育行为
教师教育行为改变是培养体现尊重意识行为的关键。对教师教育行为的界定:与学生的尊重行为所不同的是,教师的教育行为是针对学生的尊重行为的培养而言,更具有针对性。在“十五”研究中就有学校提出:让迟到的学生安静地走进教室;学生进老师的办公室变报告为敲门;申办示范校学生做评审;鼓励学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等等。“十五”研究尽管有了一个很好的起点,但教师的教育行为的改变还限于一个个的案例,没有形成规律。本课题拟在教育、教学、管理、校外活动、与家长沟通等方面,系统研究培养学生体现尊重意识行为的教育行为,促进教师教育行为的改变。
3.研究培养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途径与方法是研究得以实现的保障。在通常的教育工作中,往往习惯于提出目标,然后就是定计划、抓落实,继而总结、评比,这中间往往只有工作步骤,而少了通向目标的过程。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就是概念不断翻新,作法还是老一套。本课题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只关注“要做什么”或“做了什么”,没有考虑“为什么要这样做”和“怎样做”。
以尊重为价值导向,回答了“为什么要这样做”;确立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回答了“要做什么”。从价值导向到研究目标,这中间还需要有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是在回答“怎样做”,只有回答了“怎样做”,培养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相关问题研究
1.中国传统的人与人的关系及在未成年人交往关系中的反映。
2.建国以来,教育涉及未成年人交往关系的相关内容及管理实施。
3.现行中小学生规范的实施状况及效果。
4.未成年人在交往关系中尊重与不尊重的现状。
5.师生关系及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中的尊重与不尊重现状。
6.辐射研究:教育科研研究组织体系关系中的尊重与不尊重现状。
7.辐射研究:学校管理机制的尊重与不尊重的现状。
三、研究假设
在研究有关尊重问题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能很好地与传统的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在一起,并且使“行为规范教育”有一个很高的起点——以尊重为价值导向。通过对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的途径和方法的研究,可以促进教育者以尊重为价值导向,反思教育习惯,改变教育行为,并能为提升师生双方人格素质提供可借鉴的操作模式。
四、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
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行动,师生都是研究对象,又是研究的主体。把研究定位于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发展。无论是对学生体现尊重意识行为的培养,还是教师行为的改变都是没有止境的一个过程,这项研究实际上是师生自身变化的过程。
2.案例研究法
聚焦身边的小事,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培养尊重行为,改变教育行为。
3.调查研究法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现行人与人关系状况(生生、师生、父母与子女、教育领导与被领导)。
通过访谈,了解学校进行人与人关系的教育活动状况。
4.专家主题讨论法
通过对建国以来不同时期的教育界人士的访谈,了解价值导向对行为的影响。
人与人关系的历史发展及中国传统人与人关系对学生的影响。
5.资料研究法
收集建国以后,教育涉及学生交往关系的教育文件及相关内容。
研究现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五、研究进度安排
中国传统的人与人的关系及在学生交往关系中的反映。(2008年7月完成)
建国以来,教育涉及学生交往关系的相关内容及管理实施。(2008年12月完成)
现行中小学生规范的实施状况及问题、效果。(2008年12月完成)
学生在交往关系中尊重与不尊重的现状。(2008年12月完成)
师生关系及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中的尊重与不尊重现状。(2008年12月完成)
教育科研组织管理关系中的尊重与不尊重现状及对策。(2009年12月完成)
尊重意识的行为表现(2010年12月)
培养尊重行为教育的途径与方法(2010年12月)
六、预期成果
1.人与人交往现状调查问卷及数据分析报告。
2.相关研究报告十几篇。
3.将“尊重”这一概念分解为几十条对行为有指导意义的理念。
4.研究形成上百种体现尊重意识的行为表现,并形成相关的案例。
5.研究形成上百个具有冲击力的教育行为,并形成相关案例。
6.研究形成若干条切实可行的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7.召开全国性研讨会
8.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