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阅读陈鹤琴先生的《活教育》,陈老提出“活教育”的十七条教学原则。
原则一: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没有一个儿童不好动,也没有一个儿童不喜欢自己做。在学校里的一切活动,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做了就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就得着直接的经验,就知道做事的困难,就认识事物的性质。要知道做事的兴趣,愈做愈浓,做事的能力,愈做愈强。“做”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是靠“做”的。
“做”也是我们科学课堂的基本原则,学生也是在实验中学习知识,并理解运用的。
原则二: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一切教学,不仅仅在做上打基础,也应当在思想上做功夫。最危险的,就是儿童没有思考的机会。在学校里读书,还是存在着老师讲,学生听,要思考的是老师,学生不过听听,看看,写写罢了。但是思考是行动之母,思考没有受过锻炼,行动就等于盲动,流于妄动。
平时的科学课堂,我们都不应该直接去告诉学生种种的结果,应当让他们自己去实验,去思想,去求结果。他们的方法不一定对,思想不一定正确,获得的结果不一定满意。教师只是从旁指导学生,怎样研究,怎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