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省培项目
“校园气象知识的拓展与提高”培训课程招生简章
一、培训机构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教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培训基地。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系统培训项目组秉承“求是创新”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整合浙江大学基础学科、管理学科、人文学科等综合优势,依托浙江省丰富的教育品牌资源,专门针对全国教育系统(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开展定制化培训。仅2016年就承办各地教育系统培训180余期,年培训达10000余人次。
二、项目理念
“校园气象知识的拓展与提高”培训项目,旨在拓展中小学科学教师的气象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校园气象观测的实践指导能力,提升校园气象科技活动的教学与组织能力。通过教师座谈调研得知,一线教师重视与实践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故此,项目对案例的收集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的需求,培训课程不仅要在理论方面给予学员专业的指导,而且能从实践角度引导学员深入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
三、主要课程内容
理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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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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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气象的发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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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地面气象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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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和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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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的技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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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与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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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观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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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气象站观测数据的管理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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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气象台实地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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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气象科技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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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杭州国家气象观测基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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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类型
专项培训由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筹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属浙江省省培计划课程,凡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证书。培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学时纳入浙江省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五、招生对象
小学科学学科教师,中学地理学科教师及校园气象活动专项指导教师。
六、培训时间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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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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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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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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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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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气象知识的拓展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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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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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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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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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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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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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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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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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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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方式
浙江省省内学员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在自主选课界面,点击自主选课报名,选择更多培训班筛选,在项目名称 中输入“校园气象知识的拓展与提高”,点击查询,下载培训方案。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安排选择培训项目及培训时间。
浙江省省外学员可电话咨询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业培训部李老师,询问具体报名流程、课程设置等相关事宜。
八、培训费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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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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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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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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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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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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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气象知识的拓展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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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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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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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元/人/天标准收取(含授课费、场租费、资料费、结业证书工本费、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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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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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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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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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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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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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宜
(一)有关学员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名额有限,报满即止,如有特别要求,也可委托定制培训课程。
(二)培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业培训部 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971952 13575729382
电子邮箱:lichunqiu@scezju.com